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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自诉是公诉案件的对称。是指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1、自诉案件应当在一个半月内审结,届时不能审结的,报庭长、院长审批。

  2、当事人被拘留的,应当按照公诉案件的结案要求,在一个月内结案,至少不超过一个半月。

  3、附带民事诉讼的,参照民事诉讼的相应审限。

  4、按照自诉程序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理认定为公诉案件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如何提起刑事自诉

  首先,刑事自诉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超出自诉案件范围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指控或者反映;其次,刑事自诉应当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第三,应当符合管辖权的规定,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行使);最后,提交书面起诉书,并附上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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