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昆明律师申维英个人网站!

QQ聊天诈骗网友五万五

  QQ聊天诈骗网友五万五

  网上QQ聊天,诈骗网友5.5万。近日,云南昆明法院审结了QQ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赵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侯某是云南昆明人,平时喜欢在网上聊天。2009年9月,在网上聊天时,她认识了赵某。在聊天中,34岁的赵为了给对方留下好印象,“无意中”透露了很多信息。他说他没有结婚,他的父母是老师,他的母亲退休了,他自己在福建开了一家工厂。经过一段时间的聊天,侯某逐渐对赵某产生了好感。赵某也很大方,买了一部手机寄给侯某,这让侯某对赵某更加信任。在一次聊天中,赵某说,工厂里的一名司机为他拉货时撞了人,急需用钱。而且他的资金暂时周转困难,想找侯某借点钱给他。赵还承诺,贷款收到后必须及时归还。侯某对此深信不疑,就汇了几千元过去。自2009年11月2日起,赵某以各种理由向侯某借钱,侯某先后8次向赵某汇款5.55万元。但在承诺期内,赵某一直没有还钱。后来赵某的手机也打不通,联系不上,侯某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了一个骗子,随后报案。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法院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网络QQ聊天骗取侯某现金5.55万元,构成诈骗罪。法院随后作出一审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赵某退还被骗侯某剩余赃款4.55万元。

上一篇:逮捕权限划分逮捕程序
下一篇:第三类自诉案件的四个限制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