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昆明律师申维英个人网站!

什么情况不能假释

  什么情况不能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制度。昆明刑事律师——申维英为您介绍以下问题:执行一定刑期后,由于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的表现,不再危害社会,而是有条件地提前释放。那么哪些情况不能假释呢?

  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1)无论罪犯被判处什么刑种和刑期,累犯都不得假释。

  (2)实施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不得假释。“暴力犯罪”除上述犯罪外,还包括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飞机等其他有形犯罪。

  (3)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暴力犯罪人,即使减刑后有期徒刑不足10年,也不得假释。

  此外,法律对适用假释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执行机关应当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假释。

上一篇:昆明刑事律师:非法销售发票罪如何量刑
下一篇:刑事和解适用什么案件适用